关于做好2023年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23-12-08   作者:   浏览次数: 315

各部门、各单位:

根据省教育厅、财政厅要求,为切实做好学校2023年度财务决算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报销业务

财务对外报销业务到1215日截止。下年度开始报销时间另行通知。

涉及冲销借款的报销业务、保证金退还业务、政府采购报销业务应及时送达财务,不受报销截止时间限制,随到随办。

二、清理各项收入并及时入账

1.各二级学院、继续教育学院督促欠费学生在1220日前完成学杂费缴纳。网上缴费系统将在1225-1231日期间临时关闭,届时不能缴费。

2.请后勤管理与基建处认真清理房屋出租、水电等收缴情况,督促相关人员及单位及时缴纳,确保学校各项应收款项足额入账。

三、清理各类往来款项,及时办理报销手续

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认真清理各类预借款项,及时办理报销冲账手续。逾期不办理报销冲账手续的,暂停经费使用。

相关项目负责人、经办人对各类保证金进行清理,符合退回条件的,及时办理退款手续,长期无人认领的财务将办理销账。

预开发票的,申请开票人和项目负责人应对预开发票的资金到账负责,不能按时到款的应将所开票据退回。

当年开具的发票必须在年内完成报销。2023年最后一季度开具的发票因故未能报销的,请于2024331日前完成报销,逾期不再受理。

四、进一步加快采购预算执行进度

各有关单位加快推进采购项目执行进度。各类设备及大宗物资采购、工程维修、信息化、实验室改造项目,请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及时组织验收,经费使用部门及时办理财务报销手续。

请各单位进一步严格预算执行管理,落实过紧日子要求。感谢各单位对财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。

      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 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财务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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