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使广大教职工了解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修订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的政策亮点,切实将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扎实、有效的精准落地,维护教职工利益,做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工作, 2018年12月28日,财务处组织各二级学院办公室主任、各部门秘书等相关人员,开展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工作培训会。
张敏教授讲解了《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暂行办法》,对子女教育、继续教育、大病医疗、住房借款利息或住房租金、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进行重点解析,并详细地对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表》填报方法进行示范。
此次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,充分体现了个人所得税改革初衷,使广大教职工切实享受到改革红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