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学期末财务报销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18-01-08   作者:   浏览次数: 925

各二级学院、各部门:

由于省级财政2018年预算批复暂时没有下达(导致校级预算暂不能下达), 2017年一体化系统年前已经关闭经费指标,导致日常报销费用暂时无法及时处理。为适应财政改革,做好期末财务报销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元月15日起,财务处接受原始报销凭证,若省级财政一体化系统下达相应经费指标时,则及时办理支出手续(横向、纵向科研课题非省级财政安排资金除外)。

二、涉及使用公务卡办理结算业务的,个人需认真核查结算时间,于免息还款期之前,将等额结算资金自行垫付转入公务卡中,以免银行自动罚息(并产生不良记录)。

三、201712月没有办理成功的原始报销凭证,财务处将依据原报销凭证,继续办理支付申请手续。若不成功,原始凭证将退回当事人,支付成功的,需核减2018年相应经费计划。

四、2017年没有执行完毕的政府采购项目,经财政批准,年初抓紧时间可继续办理报销手续。

以上恳请广大师生员工理解、配合。

滁州学院财务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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