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17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17-12-04   作者:   浏览次数: 88

各二级学院、各部门:

根据财务工作特点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,为积极稳妥做好2017年度财务决算工作,确保学校财务决算数据真实、准确、及时、完整,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:

1.收入上缴。请各单位于20171225日前将本年度所有收入全额上缴学校,不得留在单位内周转或坐支。对预借财务票据、款项没有到账的项目经费,相关单位和经办人要催促对方,及时将款项转入学校账户。对于水电费等代收费项目要及时催收上缴。凡有校外汇入款项的单位或个人,请尽快到财务处查询、核对,及时办理开票和资金入账手续。

2.票据缴销。本年度各单位从财务处领取的票据,无论是否使用完毕,应全部上交财务处,办理票据缴销手续。

3.结清费用。对本年度发生的费用支出,须在1225前到财务处办理费用报销手续(涉及政府采购项目,依据省财政一体化系统数据情况作适当顺延)。对以后发生的费用,请在下年度办理费用报销。

4.清理暂付款。按照暂付款管理规定及审计意见整改要求,本年度及以前年度单位和个人借款,须在1225前到财务处办理还款或冲账手续。

5.暂停办理公务卡报销。20171225日至2018112日,为财务年终决算时间,期间暂停费用报销(具体报销时间另行通知)。期间,如教职工使用公务卡消费,请在免息期内先自行还款。

6.核实资产。已在资产与设备处办理仪器设备入账手续,未到财务报账的,须在1225前到财务处报账,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。1230前财务处会同资产与设备处完成国定资产对账。

7.预算执行分析。各单位要认真分析预算经费执行情况,包括年度预算经费、成教经费和科研课题经费等使用情况。对已经使用的经费要在部门内公布,接受教职工的监督。

8.学生欠费催缴。请各学院协助财务处,催促欠费学生特别是毕业班学生,抓紧时间到财务处办理补缴欠费手续。

9.组织项目绩效评价。各项目实施单位及项目负责人,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,对2017年预算安排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价。

10.后勤中心财务决算。依据自身经济活动情况,参照上述执行。

11.工会财务决算。依据上级工会有关要求办理决算事宜。

特此通知

             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 财务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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