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16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16-12-01   作者:   浏览次数: 49

 

各二级学院、各部门:

根据财务工作特点及财政年终决算要求,结合巡视、审计整改意见,为积极稳妥做好2016年度财务决算工作,确保学校财务决算数据真实、准确、及时、完整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1.收入上缴。请各单位于20161225日前将本年度所有收入全额上缴学校,不得留在单位内周转或坐支。对预借财务票据、款项没有到账的项目经费,相关单位和经办人要催促对方,及时将款项转入学校账户。对于水电费等代收费项目要及时催收上缴。凡有校外汇入款项的单位或个人,请尽快到财务处查询、核对,及时办理开票和资金入账手续。

2.票据缴销。本年度各单位从财务处领取的票据,无论是否使用完毕,应全部上交财务处,办理票据缴销手续。

3.结清费用。考虑财政支付方式的变化,对本年度发生的费用支出,须在1225前到财务处办理费用报销手续(涉及政府采购项目,依据省财政一体化系统开放情况而定)。对以后发生的费用,请在下年度办理费用报销。

4.清理暂付款。按照暂付款管理规定及审计意见整改要求,本年度及以前年度单位和个人借款,须在1225前到财务处办理还款或冲账手续;超出限期未办理的,财务处将在下年度暂停其经费报销。

5.暂停办理公务卡报销。20161225日至2017112日为财务年终决算时间,期间,暂停费用报销(具体报销时间另行通知)。如教职工使用公务卡消费,请在免息期内先自行还款。

6.核实资产。已在资产与设备处办理仪器设备入账手续,未到财务报账的,须在1225日前到财务处报账,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。1231日前,财务处会同资产与设备处完成固定资产对账。

7.预算执行分析。各单位要认真分析预算经费执行情况,包括年度预算经费、成教经费和科研课题经费等使用情况。对已经使用的经费要在部门内公布,接受教职工的监督。

8.学生欠费催缴。请各学院协助财务处,催促欠费学生特别是毕业班学生,抓紧时间到财务处办理补缴欠费手续。

9.后勤服务中心财务决算。依据自身经济活动情况,参照上述执行。

10.工会财务决算。依据上级工会有关要求办理决算事宜。

财务处     

201612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