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院(部)、各部门:
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,现就加快支出预算执行进度通知如下:
一、政府采购项目经费。对涉及政府采购项目,必须严格按政府采购程序执行,科学制定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方案,及时催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招标事宜,主动与中标方联络,加快供货、调试、安装、验收、付款等环节工作。
二、专项经费。2016年校内预算已全部下拨,请按已下达的项目,科学合理安排支出。同时,加快支出预算执行进度。省级财政明确要求,对使用不完的项目经费,年底不再结转。
三、上年存量资金。2015年政府采购项目资金必须在2016年6月底之前完成采购所有流程,并支付完毕。否则,省级财政将按规定全部收回。
请各单位高度重视预算执行工作,对执行不及时造成经费被省财政收回的,由项目单位承担责任且扣减相关责任单位下年经费指标。
特此通知。
财 务 处
2016年5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