财务处组织开展我校教职工2023年度个税汇算清缴工作
发布时间: 2024-04-18   作者:   浏览次数: 10

  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),为合理有序引导教职工办理汇算,财务处统筹安排工作人员指导我校师生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。


根据往年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的经验,以及2023年度我校已执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实际情况,我处制作了操作流程PPT,安排专人负责相关院部的个税指导工作,并根据教职工的需要提供上门指导、电话沟通等个性化纳税指导服务,手把手的帮助广大教职员工合理进行纳税筹划,提升老师办税体验,履行纳税义务。